安徽合肥金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综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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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综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金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综合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综合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鹏徽******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号金龙国际A座**层(****、****)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 称:金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综合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机关综合办公楼及派出法庭范围内的公共设备、设施维护、安全保卫、停车场管理、水电管护、办事大厅秩序维护、保洁、零星维修、垃圾清运、绿化养护、会议服务、特约服务及其他、法院界定以及法规******管理的其他事项。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排除空调故障;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实行**小时值班服务,做好来人来访的询问、登记、验证和引导;做好会前准备,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场;提供就餐服务等。
服务时间: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考核合格。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吕品、沈雯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与金安路交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 *#商业楼西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主任、张工
电 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轮报价表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