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市长泰区就业困难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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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漳州市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漳人社办〔****〕**号),《关于代为申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的通知》(漳人社办〔****〕**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其中:年缴保费高于***元的,按***元予以补助;年缴保费等于或低于***元的,按实际年缴保费予以补贴。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等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的人员可同时申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与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现经************申请,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区人社局复核,该单位符合条件,拟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合计*****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就业困难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补助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监督电话:****-*******(区人社局办公室)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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