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关于写真、喷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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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真、喷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说明
我院组织的无锡市人民医院写真、喷绘服务采购项目,已于****年**月**日在无锡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公告中:“A、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写真或喷绘;”
改为:“A、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写真或喷绘或办公服务;”
*、采购文件中:“二.报价人须知(五) 报价文件的组成*.证明文件(*)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写真或喷绘;”
改为:“二.报价人须知(五) 报价文件的组成*.证明文件(*)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写真或喷绘或办公服务;”
*、采购文件中:“四、附件(一)响应函*.证明文件(*)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写真或喷绘;”
改为:“四、附件(一)响应函*.证明文件(*)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写真或喷绘或办公服务;”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工作日上午*:**-**:**;下午**:**-**:**),资格预审截止期后的资质材料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无锡市人民医院A区东面一楼评标室
如采购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于投标截止日前回电我采购中心,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未按要求执行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无锡市人民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