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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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Ⅱ标项目编号:SS****-***X-HS答疑补充文件致各投标人: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Ⅱ标招标文件,现作如下答疑补充:*.问:招标清单中余土清理外运**km、淤泥外运**km,以及补充文件中的运距**km,这三者的运输方式是否一致?并请明确运输方式? 答: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问:施工临时工程清单中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的计量单位及工程数量均未填写,请问是否合理?答: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中,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行填报。*.问: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情况及行贿犯罪记录,是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作出相应的承诺即可? 答:是。*.投标人须知中,*.*对记录要求的第*条关于本单位正式员工,是否只提供社保证明即可?答: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书中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无须再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年**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年**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其他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和原补充文件要求执行。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年*月**日变更公告.pdf*******-*****-***-澄清修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