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广播电视台合肥发射台三十头台区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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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台合肥发射台三十头台区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安徽广播电视台合肥发射台三十头台区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广播电视台合肥发射台三十头台区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AFX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安徽广播电视台合肥发射台三十头台区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安徽省交通规划******、******、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号**层;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号;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A**号楼*层;上海市赤峰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亿肆仟柒佰肆拾壹万零壹佰肆拾元伍角肆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定标候选人名称:中************、中铁第******、山东******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号;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康庄路*号;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亿柒仟陆佰陆拾叁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捌角(?*********.**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定标候选人名称:******、安******、机械工******联合体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号中建科工大厦**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号;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亿玖仟零壹拾肆万肆仟叁佰元整(?*********.**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号;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北滨河路*号*号楼一二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陆亿零叁佰玖拾叁万伍仟捌佰零壹元整(?*********.**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联合体
地址:上海市会文路*号;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号院*号楼*层****至**层*****;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与鹿鸣山路交口启创产业园一期*楼A***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陆亿壹仟叁佰壹拾万零柒仟捌佰捌拾玖元伍角捌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招标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合肥智慧产业园A**楼**层
联系人:文武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A**号楼*层
项目负责人:孙海洋
联系电话:****-********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 号智慧产业园 A**号楼*层,联系人:孙海洋,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