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我市出台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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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出台了《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形成发现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体系。《机制》共有十四条具体内容,并明确风险会商是指根据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执法办案、舆情监测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和问题线索,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和工作建议。《机制》明确,要坚持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的工作原则,通过召开月排查、季会商、半年调度会议等形式,综合研判风险因素,评定风险程度,制定防控措施。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析研判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执法办案、舆情监测等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线索;通报相关的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分析研究当前的食品安全工作形势;讨论当前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形成《风险清单》《风险分析报告》,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和工作建议,并跟踪督办落实整改;研判下一阶段食品安全高风险点及风险程度;研究确定防控措施,指导和组织全市实施。为确保全面贯彻落实《机制》,我市又下发了《关于成立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组和执法稽查组。这些工作组将明确部门责任,并由食品相关科室采取季度轮值牵头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常态化防控工作。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常态化运行风险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坚决守牢底线,确保我市“全域全年”食品安全稳定。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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