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内控功能业务运营服务项目(CLF0123GZ05ZC82)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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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LF****GZ**ZC**(招标文件编号:CLF****GZ**ZC**)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内控功能业务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号(自编B栋)****房(不可作厂房使用)(仅限办公)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内控功能业务运营服务 提供常态化监控平台的内控功能业务运营服务。 提供为期一年的数据加工处理、业务运营、信息技术等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数据权限管理、基础设置、公告事项、撬动库、督察审计、业务分析、数据接入、数据分析、监控大屏展示、数据梳理、数据治理、数据维护、其他运营服务等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年的信息技术、运营及数据处理服务。 中标人需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一年内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内控功能业务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日常运营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林伟彬、袁庆华、张传斌、邓远飞采购人代表名单:阮巧娜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             联系方式:梁女士/黎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黎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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