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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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电 话:****-*******地 址: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西段**号(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翠屏区白花镇镇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三星村、孔滩村宜宾市翠******四川省******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翠屏区白花镇镇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以防洪为主,工程沿白花镇镇溪河右岸及支沟布置,主河道防洪堤工程治理河道起点为取水泵站下游***m,止于石河堰下游*.*km;支沟综合治理河道起点为堰塘,止于主河道汇入口。本次设计综合治理总长度:****.**m,其中主河道综合治理河长****.**m。支河综合治理河长****.**m。本工程新建堤防总长****.**m,其中主河道(镇溪河)新建堤防长****.**m(第一段长***.**m,第二段长***.**m,第三段长***.**m),支沟(牌楼沟)新建堤防长***.**m(其中左岸第一段长***.**m,左岸第二段长**.**m;右岸第一段长***.**m右岸第二段长***.**m)。工程河道疏浚总长度****.**m,其中主河道(镇溪河)疏浚长度****.**m,支沟(牌楼沟)疏浚长度***.**m;疏浚土方共计****.**m*。?施工期*.施工废气本项目施工时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开挖扬尘、汽车运输道路扬尘;拌和站粉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等。对于扬尘、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及时清理,并减少施工材料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对施工车辆采取限速行驶,拌合机设置远离居民点,且拌和站进行四面围挡,设备配备相应的除尘装置; 拌合原辅料尽量全部密闭输送等措施,以降低扬尘影响。施工上采用排量小的机械,以减少废气的排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基坑废水及运输车辆车轮清洗池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部化粪池进行收集预处理,并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基坑废水包括基坑内渗水及施工过程中的降雨。项目在堤脚施工过程中在分段建设沉淀池(容积**m*),用于基坑废水的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车轮清洗池废水采取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噪声本工程施工区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等施工机械设备的固定、连续式噪声,车辆运输时的流动噪声等。通过采取减小施工范围、设置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减小噪声影响。*、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防洪堤工程、岸坡清理工程开挖土石方,施工过程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废弃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需满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生活垃圾,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定点收集, 并实行袋装化,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开挖土石方,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共*.**万m*(自然方),其中土方开挖*.**万m*(自然方),石方开挖*.**万m*(自然方),堤身填筑及块石回填共利用开挖料*.**万m*(自然方),临时用地回复用土*.**万m*(自然方),可实现土石方平衡,无弃土产生。运营期本项目为防洪堤工程,项目运营本身不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无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本项目堤防建成后将起到固岸防冲和防止洪水漫溢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具有环境正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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