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沈家门街道乐在邻里坊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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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门街道乐在邻里坊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沈家门街道乐在邻里坊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舟山建银******受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沈家门街道乐在邻里坊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工期 (日历天) 投标报价(元) 得分 * ****** 王迪 *** ********.** **.** * ****** 屠金标 *** ********.** **.** * ****** 郑汉 *** ********.** **.**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评标纪要:在资格审******未附本项目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经系统质询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须知第**.*条资格审查内容第*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中技术负责人为方金,但未提供相关证书。经系统质询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须知第**.*条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内容第*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投标单位商务标第一部分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联系人:周工代理单位:舟山建银******联系电话:****-*******联系人:曹宇红行政监督部门: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联系人:李梅普陀区审招办督查科联系电话:****-*******联系人:应锡锋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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