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省特检院阀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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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GZY[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特检院阀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人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注意事项“(*)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此项内容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进行响应承诺(即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的视为未承诺),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更正为:“(*)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投标人须针对此点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物业人员配备要求(共**人)“修改为“*、物业人员配备要求(共**人)”;“(*)绿化工*人(其中,绿化主管*人):正常班,负责绿化养护。”修改为:“(*)绿化工*人:正常班,负责绿化养护。”并删除所有“绿化主管”的表述。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绿化主管”修改如下:**.绿化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绿化工:(*)大专(含)以上学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的得*分;(*)具有人社(劳社或人事)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园林或绿化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的得*分;(*)具有*年(含)以上绿化工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得*分。投标人除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另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派人员身份证与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的身份证不一致的,该拟派人员不得分)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若有重复,该人员在所涉及的评分项均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号屏东写字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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