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宿松县孚玉镇人民中路205号房产一层、二层门面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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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GYCQ**C*****项目名称宿松县孚玉镇人民中路***号房产一层、二层门面出租转让方名称宿松县孚玉镇人民政府项目类型其他资产挂牌价格***.**挂牌期间*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挂牌信息披露链接http://***.******.***.cn/tiaozhuan.html?infoid=********-***d-***e-**dc-*b*b*c******转让说明事项竞价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元,同时与出租人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竞得人有违约行为,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另根据《拍卖法》第**条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出租标的物内禁止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禁止存储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出租标的物内不得从事餐饮、娱乐等噪音及污染较大的经营活动。
竞得人因自身经营需要装修店内外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更不得破坏其临界的承重墙体(承重墙体一律不得拆除或部分拆除包括打门)。如特殊原因改造需提前将改造方案报送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意向竞价方应对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察看,******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因政府拆迁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出租人提前收回标的物,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终止合同,出租人退还未完成租期的租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评估价向承租人进行补偿。
为加强我县城市县容县貌的管理,所有门面房广告牌样式必须服从城管部门统一管理,费用自理。
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按月缴纳给出租方。
房屋租赁期共三年,租金一年一付,租期满一年前一个月缴清下一年房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