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二期)工程(八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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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二期)工程(八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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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工程名称
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二期)工程(八标段)标段名称
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二期)工程(八标段)
编号
TP*********************建设单位
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丁宁
联系电话
****-*******工程类别
土木工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建设地点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元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张娇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辽宁******
*******.***元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李凤阳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辽宁强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于福誉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填报单位
******
联系人
裴梓轩
联系电话
***********备注说明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