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衡人社监询字〔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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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州渔铺餐厅:我******拖欠其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六条、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拖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于****年*月**日上午*时携带下列材料,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室接受询问(地址:衡阳市长湖街**号,劳动保障监察员:胡佳鹏、王睿联系电话:****-*******)。*、你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公章);*、你公司与龙端毕签订的劳动合同;*、你公司发放龙端毕的工资明细表。上述材******公章,接受询问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接受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你公司拒绝按照我支队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将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按照劳动者投诉的工资金额直接进行认定,******进行处理处罚。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年*月**日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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