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就业见习事项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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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各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发的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已经投入使用。为切实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自****年*月*日起,有意愿组织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须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就业见习单位资质申请”“就业见习岗位新增”和“就业见习人员备案”,后续方可申请相关补贴。 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时,请按如下指引操作: 一、****年*月*日起开展就业见习的,须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cn/?region=******)提交材料申请补贴。 二、****年**月**日(含当日)之前开展就业见习的,仍在“智慧人才家园”(网址:https://***.******.***.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提交材料申请补贴。 补贴申请如有疑问可致电:***-********。 特此提示。 附件:*.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就业服务云平台单位端操作手册) *.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和补助管理系统(就业服务云平台用户侧操作手册)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