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亮化工程询比(文件)采购评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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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BKT-****-****-** 鹤壁******受鹤壁市******的委托,对智能应急制造产业园亮化工程进行询比(文件)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询比(文件)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层开标室 监督部门:鹤壁市******党群纪检部 二、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高贝贝(豫************); 供货及安装工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成交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程松茂(豫************); 供货及安装工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成交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白亚晨(豫************); 供货及安装工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 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鹤壁市******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鹤壁******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鹤壁市******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 鹤壁市****** 鹤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