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锦江监测站试剂耗材的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确保成都市污染源中心锦江监测站工作的正常有序地展开,保证实验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现计划向社会机构采购未来一年内可能涉及的试剂耗材及部分配件,相关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认证的产品。 二、拟采购试剂耗材清单仅作为本次报价依据,结算时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结算单价不得高于响应报价单价,拟采购的试剂耗材参考见附件。 三、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须注明单价、计价单位、规格、生产厂家。若有多种品牌、多种规格请分别罗列价格,试剂若非特别注明优先按照优级纯GR进行报价,试剂报价需标明纯度,标准样品及标准物质在存在国家标准物质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物质进行响应,否则我单位有权将该报价作废或者单方面中止合同。非定制试剂在未拆封或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支持*天无理由退换货。 四、报价应同时标明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以及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送货时限,如报价时未提供,我单位有权将该报价作废。若在合同履行时响应时间或送货时限超过报价提供的时间,我单位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五、供应的产品应优先选择国产优质产品,玻璃量器均需达到A级标准。产品供货均应整洁、无破损、无瑕疵且妥善包装。在未拆封或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支持*天无理由退换货。供应低劣产品或者瑕疵产品者我单位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六、本次比选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比选。 七、结算时间每半年或应付未付款达*万元以上,可进行一次结算。 八、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以及正式报价单(均须盖章),并在显著位置留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使用密封袋或者信封封装后现场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号 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室 联系人:卢文治 联系电话:***********附件:附件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