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公布第一批报名挂网药品相关情况及开展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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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现将第一批报名挂网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价格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查看(一)审核结果详见附件*《第一批报名挂网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二)涉及申(投)诉的企业,请登录招采子系统(https://***.******.***.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申投诉-药品挂网申投诉”查看申(投)诉处理结果。二、价格申报(一)药品范围第一批报名挂网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通过的药品(即附件*中审核通过的药品)。(二)价格申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三)操作路径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药品报名管理-药品价格申报”,根据药品分类,在“可差比范围列表”“不可差比范围列表”选择“广东省新增药品挂网采购报名项目(第一批)”项目,找到需要申报的药品,点击“新增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具体信息并提交申报。(四)价格申报须知*.药品申报价格时须填报现执行最低挂网价格为不高于全国其他省级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和广东省(包括省平台、广州平台和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两者之间的低值(包含正在执行和已产生结果待执行的采购、中标、挂网价等,经集中带量采购、各种专项谈判等产生的价格除外)。申报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为企业申报参与药品挂网采购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位)。系统将按照企业填报的转换比自行换算包装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位)。对于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包装材质药品有多种包装规格的,生产企业应填报各包装规格中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价。*.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价须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药品分类为“不可差比”的药品,请相关企业如实维护“首发状态”字段,并按附件*《挂网药品首发报价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于“附件”字段上传。三、注意事项(一)如所申报的药品为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且已完成制造工艺变更注册,请于系统中如实维护“制造工艺变更注册”字段并上传相关附件;(二)价格审核工作将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 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医保办函〔****〕**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号)相关要求开展,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三)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特此通知。附件:*.第一批报名挂网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 .xlsx*.挂网药品首发报价材料清单.zip******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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