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株洲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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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湖南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中“二投标保证金”不一致之处进行澄清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托管账号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包*: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包*: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包*: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包*: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戴颖才、肖琴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人民医院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西路新屋街***号 联系人:王卫红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栋**楼****-****室 联系人:戴颖才、肖琴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