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关于注销弘和中医医院医疗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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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和中医医院”于****年*月**日向我局主动申请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局相关人员研究,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核发许可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弘和中医医院 地址:梅河口市新华街****-****/*-***/***(嘉年华斜对面胡同) 法定代表人:吴成 主要负责人:李俊 经营性质:营利性 登记号:PDY**************A**** 诊疗科目:内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中医科******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注销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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