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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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号星梦园G*栋***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砀山县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服务要求:编制EOD模式策划及入库技术咨询服务申报实施方案及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评审。服务期限:**日历天。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红军(组长)、陈咏梅、高莉莉、纵玉华、张先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用*****.**
元(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梨都华庭**栋,联系电话:李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砀******
地址:砀山县旭日路 ***-*** 号
联系方式:夏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砀山县帝景公馆北门
联系方式:李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办理意见:请领导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服务平台审核办理意见: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服务平台审核办理意见:同意同意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