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无锡市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消防行政执法委托执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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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对有关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现将行使的部分消防监督行政执法处罚权委托给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人民政府。为明确委托机关与受委托组织的权利与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了委托书,特此公告。一、委托执法范围、委托执法权限(一)委托执法范围。依照委托协议,受委托单位按照行政执法委托书,可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个人等进行消防监督执法。(二)委托执法权限。受委托单位按照《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江苏省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无锡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至(二)款、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以及《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具体委托执法事项详见附件),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履行下列执法职权:现场处理权: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按照委托权限范围,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实施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二、委托执法责任(一)委托单位职责*.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的消防行政处罚行为。*.指导并协助受委托单位开展消防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为受委托单位提供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执法所需的法律文书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承担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执法案件错误在委托执法范围内的法律责任。如因委托执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单位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组织对受委托单位消防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考核,并通报考评结果。*.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实施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行为。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终止委托,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单位的委托关系。*.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受委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相关的消防行政处罚工作制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在受委托权限和范围内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并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执法所需的人员、经费和有关设备设施;*.及时组织拟参加消防执法工作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在履行消防行政执法行为时,执法人员要双人执法,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并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对外的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委托单位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委托权限内执法,不得随意降低或者提高处罚标准;*. 受委托单位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于次月的第*个工作日前,向委托单位报送上个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承担委托执法的对内管理责任,负责内部管理考核、过错责任追究;自行承担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和范围实施行政处罚产生的法律责任;*.定期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消防执法业务学习培训;**.就委托事项配合委托单位开展信访投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工作。三、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需继续委托的,应重新签订委托书,若因上级安排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需要终止委托的,应终止委托。特此公告。附件: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分类明细表.doc无锡市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