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核查未经淡化海砂可能流入我省建筑市场有关情况的函》的函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核查未经淡化海砂可能流入我省建筑市场有关情况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住建厅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沿江地区应严把砂料来源关。请太仓市住建局立即会同同级交通局核查****年**月份以来太仓鑫海码头和万方码头是否存在未经淡化海砂倾销情况,包括卸货砂料氯离子含量检测情况以及周边砂石码头、堆场的进出货台账。 二、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专项检查。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应开展一次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活动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年**月份以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采购、使用的砂料来源、混凝土拌合物、原料用砂的氯离子检测报告等相关情况。 三、严格执行混凝土进场验收制度。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相关规定,查验预拌混凝土氯离子含量。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施工(监理)单位应认真查看进场混凝土的配合比通知单、合格证、混凝土拌合物和原料用砂的氯离子含量检测报告,查看砂料的产地和氯离子含量,杜绝未经淡化的海砂进场;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各地工程监督机构要加大预拌混凝土拌合物随机监督抽测力度。如发现未经淡化的海砂流入建筑工地并用于浇筑工程结构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并督促涉及工程项目拆除相关混凝土构件。 四、持续开展建筑材料信息归集工作。各预拌砂浆供应企业要认真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归集,及时上传砂浆产品合格证等信息;各参建单位要认真查看归集信息,未进行信息归集的批次产品不得进场、未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的不得用于施工;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认真核验《见证取样记录表》,无《见证取样记录表》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发现信息不一致的送检样品不得收样。 请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于*月*日前,将上述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我局建筑业发展处。 联系人:曹雯雯;联系电话:********。附件:关于核查未经淡化海砂可能流入我省建筑市场有关情况的函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