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聘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协助评审项目(项目编号:LHADL2024000020)”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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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投标答疑阶段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将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招标文件评标信息“履约评价情况”证明材料:要求调整如下:需提供合同甲方(或实际被服务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文件(需包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履约时间、项目名称等)加盖合同甲方(或实际被服务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章,或提供相关履约评价信息截图及可查明的官方网址。原件备查。*.关于“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经验或业绩”要求的疑问答复如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以完成整个项目作为一个有效业绩。项目评审是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是否符合要求以评审委员会的判定为准,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关于“拟派项目协审负责人(仅限*人)、技术保障实力中涉及到职称证书专业类别”的疑问答复如下:对工程造价类专业职称予以认可,但是否符合要求以评审委员会的判定为准,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关于“拟派项目协审负责人(仅限*人)、同类项目业绩中是否需要提供项目建议书、可研立项、概算批复这三项文件中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的相关疑问答复如下:通过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以提供项目建议书、可研立项或概算批复等可以证明其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本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 联系方式: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单体****(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联系方式:王工****-********,*********** 技术支持:****-******** ****** ****年*月**日相关公告链接:http://***.******.***:****/gsgg/******/*********/************/********/*c*ea*d*-****-***f-*e*c-**ad***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