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泉州市正骨医院北峰院区1号便民店公开招租项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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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公开招租工作,按照业主委托,根据泉州市正骨医院北峰院区*号便民店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项目编号:QZXZL*******,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发布补充公告如下:《公开竞价文件》(项目编号QZXZL*******)中《项目公告》“**、租赁用途:销售食品、日用品、水果。严禁销售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物品,严禁销售香烟、酒类,不得开展经营与医院业务相关的带有“药”、“械”字号的商品和快餐、小炒等现场加工的饮食服务。”进一步补充公告为:“**、租赁用途:销售食品、日用品、水果。严禁销售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物品,严禁销售香烟、酒类,不得开展经营与医院业务相关的带有“药”、“械”字号的商品和快餐、小炒等现场加工的饮食服务。其中销售食品为预包装食品,现场禁止明火作业,允许增加小型加热食品,如烤肠、蒸玉米、茶叶蛋、馒头、包子。”。特此公告。泉**********年*月**日附件请点击下载:QZXZL*******公开竞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