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政和县七星溪富美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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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七星溪富美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答疑纪要[第(*)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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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实际完工日期起**个月。现修改为:***.******.***.*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实际完工日期起**个月。以上内容招标文件同步修正。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cn)、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zh。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及查阅最新附件。若投标人未按最新附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人:政和县星******
招标代理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