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刘伶路南段充电站附属配套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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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汝阳******汝阳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刘伶路南段充电站附属配套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受汝阳******的委托,就汝阳******汝阳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刘伶路南段充电站附属配套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汝阳******汝阳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刘伶路南段充电站附属配套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招标编号:汝阳工施招标(****)****号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汝政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汝阳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刘伶路南段充电站附属配套工程位于洛阳市汝阳县,主要内容包含景观小品、铺装、灯具及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预算控制金额*******.**元。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个标段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情况: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一室
*、复议日期:****年*月**日
*、复议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松峰(组长),宋新文,马振强,贺丽娟,李晓舟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时间(复议):****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示情况:在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单位的异议,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对本项目进行复议。
*、公示情况(复议):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六、定标情况:
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议)情况,于****年**月**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人:******
中标价:*******.**元
中标人地址:洛阳市瀍河区洛阳东站对面唐城花园**幢****号
工期:**日历天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赵喜龙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豫************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八、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本次招标同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
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杜康大道县委西**米*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河洛路与卓飞路交汇处天元中部自贸港*幢*层***、***室
联系人:安女士
电话:****-********
监管部门: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许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评标报告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