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宁都县]赣州爱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东韶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采购编号:GZAR2023-ND-C0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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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宁都县东韶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采购编号:GZAR****-ND-C***)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第二次)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AR****-ND-C***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东韶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变更事项一:第一章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二)所投货物必须提供壹年及以上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运行的,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从所有货物验收合格签字之日算起。(货物另有超过壹年及以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现更正为:第一章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二)所投货物必须提供贰年及以上的质保期,按采购人要求负责一体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年运营维护。质保期从所有货物验收合格签字之日算起。(货物另有超过贰年及以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变更事项二:第一章磋商文件四、合同草案条款*、付款方式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 付款方法: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日内支付合同总货款的**%,货物送达并验收合格后**日内拨付总货款的**%,剩余尾款在国补资金到位后结清,不计利息。 现更正为:第一章磋商文件四、合同草案条款*、付款方式*.*合同价格 ***.******.***合同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合同价款的支付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合同预付款; *、主体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器)进场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以实际动工站点计)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项目安装调试到位污水处理终端试运行一个月内,由乙方邀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甲方到现场见证),水质符合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一级标准并且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剩余**%分*年付清(不计利息),甲方每季度按照附件*《宁都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乙方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乙方确认后,甲方根据每季度考核得分值,按每季度运营费的百分比进行结算,并按年予以支付,如果甲方在当季度未对乙方进行考核,则视为考核结果为百分之百; *、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或兑付履约保证金。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此补充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宁都县东韶乡人民政府地址:宁都县东韶乡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龙湖路北**-*号二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先生电话:***********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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