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济宁市生态环境环境局召开全市2023—2024年冬春季水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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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在市智慧环保平台召开全市****—****年冬春季水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会。会议介绍了《济宁市****—****年冬春季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了《关于开展冬春季水质保障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冬春季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作为落实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具体举措,强化主动意识,细化方案措施,压实部门责任,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从细从实制定计划措施,拉条挂账、按期完成。会议强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河湖水质保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最大程度减小工程建设对河湖水质的影响。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抽查督导。发现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导致****年一季度开局不利、汛期断面水质反弹严重的,将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会议强调,各督导检查组要建立问题台账,详细记录问题位置、问题出现原因,将问题清单报市水污染防治专班。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将以通报或问题交办单形式移交属地政府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有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南四湖专班、监测科主要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