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结果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办法》(师政人事〔****〕**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设站单位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研究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学校审定,拟同意王进芬教授等***人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年*月*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号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育才校区行政办公楼***室),邮编:******。联系电话:****-*******。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人事处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附件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