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山人!大吉山镇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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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大吉山镇“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大吉山镇人民政府决定实行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一、举报内容  *、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生产和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数量不足;  *、消防安全出口锁闭、堵塞;  *、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设施;  *、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消火栓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停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 *、随意乱拉乱接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电动车违规充电; *、使用燃气的部位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违规实施电气焊,人员无证作业、未落实防护措施等;  **、消防车通道堵塞,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 **、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违规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二、举报办法  举报人可以采用当面、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大吉山镇人民政府举报,大吉山镇人民政府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举报奖励 对举报的消防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奖励,每起可获奖励***元。 四、举报受理电话和地址  电话:*******;      地址:大吉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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