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调整清远市佛冈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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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清远市佛冈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潘国标(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江红平(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 长:黄耀平(县委副书记)  张邦正(县委常委、副县长)  冯郁娴(副县长)  成员:郑阳胜(县委组织部)  钟永纪(县委宣传部)  刘纯心(县委编办)  陈湘中(县发展改革局)  李玉英(县教育局)  张少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洪泓昭(县公安局)  王旭(县司法局)  黄建中(县财政局)  胡淑媛(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姚莹丽(县自然资源局)  徐金星(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李功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赖宏基(县交通运输局)  罗杰(县水利局)  郑从钢(县农业农村局)  谭武刚(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欧阳炽荣(县卫生健康局)  杨朝安(县应急管理局)  郑按双(县审计局)  邓毅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丘岳(县林业局)  易德堃(团县委)  韦小琼(县气象局)  郑从军(高岗镇)  李富(迳头镇)  吴春来(水头镇)  梁艳文(石角镇)  陈志锋(汤塘镇)  李国杰(龙山镇)  罗海泉(县水利局)  邓艺坊(县水利局)  黄培森(县水利局)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我县河长制议事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县长冯郁娴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罗杰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佛冈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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