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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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月**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及行政处罚。 请我县各类市场主体于****年*月*日至*月**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s://***.******.***.cn/index.html)或“粤商通”APP或“河源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报送****年度年报。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到属地监管所提交纸质年度报告书。 年报咨询电话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附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 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 忠信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 大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 隆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 上坪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 陂头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 三角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