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郫都区蜀盛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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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股权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C*******项目名称
成都********%股权转让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次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转让方处查询。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重大债权债务
(一)本次转让涉及的重大债权债务。
*、蜀盛置业与郫建工签订了《借款协议》,并由蜀盛置业向郫建工发放借款*********.**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蜀盛置业涉及的银行贷款余额为*****万元。
(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
三、职工安置事项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其它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的标的******(以下简称“郫建工”)所持的成都********%股权转让。本次转让标的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任何针对该产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本******转让持有的成都********%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转让方已经实缴到位,本次转让对该**%股权所涉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一并进行转让,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无权向转让方主张任何股东出资责任或其他连带责任。
*、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已******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履行了股权转让通知义务,******作为蜀盛置业的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决定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规定通过场内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若股东******在公告期内或在通知规定的场外行权期间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该股东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鉴于郫建工关联单位为编号为****年中金蜀盛借字***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主合同”)中债务的履行,提供了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的**%(“主债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需提供补充担保,确保郫建工关联单位不再承担前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并在股权交割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担保手续的办理工作,郫建工或郫建工促成其关联单位给予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受让方逾期完成前述相关担保手续的办理,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应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①逾期时间在**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郫建工关联单位担保的实际贷款存续金额的年化*%向郫建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郫建工关联单位担保的实际贷款存续金额×*%/***×逾期时间);
②若逾期时间超过**个工作日的,受让方除应按郫建工关联单位担保的实际贷款存续金额的年化*%向郫建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郫建工关联单位担保的实际贷款存续金额×*%/***×逾期时间)外,还应向郫建工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③自股权交割日至郫建工关联单位不再承担主合同项下连带责任担保期间,若成都******未及时、足额归还贷款导致主合同项下主体向郫建工关联单位追偿的,则由此给郫建工关联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内可在转让方处备查。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雷宇 ***********
*、本次交易完成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价款除须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的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价款通过场外进行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