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绵阳市人民公园管理处人民公园11间门面招商公告(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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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绵阳市人民公园管理处委托,拟对“人民公园**间门面(东大门*号门面、东大门*号门面、西南门*号门面、南大门公园小广场*号门面)”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招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年住建委《城市公园配套服务经营管 理办法》,将对到期的经营项目将进行公开招商,公园管理处结合《人民公园整体提升改造方案》。在公园整体提升改造短时期不实施的前提下制订了本招商计划,本计划按照公园业态做减法的基本方向,突出便民、特色、时尚、文化的指导思想,积极对现有的经营项目进行优化提升,分门别类进行招商工作。
二、具体招商门面:
*.东大门*号门面(面积**.**㎡)
*.东大门*号门面(面积**.**㎡)
*.西南门*号门面(面积**㎡,原烟酒店;经营类型:服装或副食品或零售等服务业)、
*.南大门公园小广场*号门面(面积**㎡,原“康夫人”店;经营类型:服装或副食品或零售等服务业)
具体位置、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三、响应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为自然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及招商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公园管理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方式、地点:
*.现场报名:谈判文件每个门面售价***元/份。响应人报名时需准备加盖单位鲜章(自然人盖手印签字)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具体门面及面积)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验原件),响应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附**号(四******)
五、递交响应资料截止时间及竞价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每个门面具体竞价时间详见招商文件)
竞价地点:四******(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附**号)
六、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绵阳市人民公园管理处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号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附**号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