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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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等***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经核查,你单位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年度、****年度的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现予以公告。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户) ****-****年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xlsx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