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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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诸暨市姚江镇、浣东街道、暨阳街道和暨南街道******项目总投资**.**亿元,项目主线全长约**公里,新建隧道*座,改建枢纽互通和一般互通各*处,改造诸暨服务区*处,新增养护工区*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服务区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沿线采用声屏障或隔声窗防治噪声污染;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环评报告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