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关于启用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字号: 大 | 中 | 小】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上级公安机关备案,拟启用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个,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治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抓拍范围庄河市范围内违法停车严管路段。二、对以下违法停车行为抓拍并取证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三、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启用日期上述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启用日期为****年*月*日*时。特此公告。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