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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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月**日)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废化纤布颗粒及****吨再生棉生产线迁建项目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政和路***号象山******象山******成立于****年*月,租赁******位于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政和路***号的闲置厂房,实施象山******年产****吨废化纤布颗粒及****吨再生棉生产线迁建项目。其主要工艺流程为人工选料、开花、清弹、包装、破碎、加热团粒等,******利用无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开花、清弹废气与破碎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管道送至水喷淋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团粒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管道送至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①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②在生产中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生产管理;③定期检修车辆,避免车辆本身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和滤渣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布料、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许可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