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南人社工认公示〔2024〕4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正文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正文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南人社工认公示〔****〕*号)****年**月**日 **:**:**信息来源: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罗永华、陆继毕等*人拟认定为工伤,现予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日内向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受理电话:****—******* 通信地址:南溪区德公路**号 附件: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年第*批) 邮政编码:******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年第*批) 序号 职工姓名 性别 工伤认定申请人 用人单位名称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拟认定工伤意见 适用法律依据 * 罗永华 男 ****** ****** ****年**月**日 云南省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老客运站路段处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陆继毕 男 ****** ****** ****年**月**日 云南省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老客运站路段处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肖明松 男 肖明松 ****** ****年*月**日 南溪区成自宜铁路站房工程大观站处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曾小林 男 曾小林 ****** ****年*月**日 南溪区成自宜铁路站房工程大观站处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刘正均 男 ****** ****** ****年**月**日 宜宾市南溪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工地B区*楼处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杨斜 女 ****** ****** ****年**月**日 ******制曲车间内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丁强 男 宜****** 宜****** ****年**月**日 宜******厂区内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我来完善标题*:姓名*:联系电话*:性别:男 女职业: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完善内容*:类型: 投诉 求助 建议 意见 惠民帮助 举报 咨询 其他 是否公开: 是 否 验证码:图片附件相关新闻****年春节文明祭祀倡议书****-**-**汪家镇开展****年集中宣传启动仪式及誓师大会活动****-**-**宜宾******关于宜宾市南溪区病害排水管网整治及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年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编号:****)****-**-******年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编号:***)****-**-**上一篇:****年春节文明祭祀倡议书下一篇:宜宾市南溪区******关于南溪欢乐田园乡村餐厅****年度后厨外包服...网友评论 已有 * 条评论,待审核*条,查看更多评论»评论内容:验证码:图片附件【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