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2021-2023年度民宿改造补助(第一批)的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传统民居改造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松委办发〔****〕**号)《松阳县关于推进民宿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松委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经业主备案申报、乡镇审核、验收组实地核查,松阳县忆半民宿第**家民宿符合改造补助条件,合计补助金额**.*****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方式提出建议,联系电话:****-*******,联系人潘丽萍。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松阳县长松路***号。 附件;****-****年度民宿改造(第一批)补助清单.xls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年*月**日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