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关于调整来凤县农村安全饮水供水价格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来凤县凤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来凤县农村安全饮水供水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档水量及价格(一)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档水量*-***m*/年,*.**元/m*;第二档水量***-***m*/年,*.**元/m*;第三档水量***m*/年及以上,*.**元/m*。(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定额以内(含)为一档:*.**元/m*,超定额**%以内(含)为二档:“两高一剩”行业外*.**元/m*,“两高一剩”行业*.**元/m*,超定额**%以上为三档:“两高一剩”行业外*.**元/m*,“两高一剩”行业*.**元/m*。用水定额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三)未实行一户一表居民及“合表用户”生活用水价格:*.**元/m*。(四)特种用水价格:*.**元/m*。二、优惠政策为了使本次调价不给困难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对持有有效低保证和有效烈军属证件的家庭用水量在***m*以内的价格按*.**元/m*执行,超过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执行。三、执行时间此次调价自****年*月份的抄见水量开始执行。四、其他事项(一)概念解释*.居民生活用水:指农村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用水。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用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非居民生活用水: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合表用户:指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含用于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水等。*.计量依据:居民用户以实际抄见水量为计量依据,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第一档水量时,供水企业应及时告知用户。分档水量以年为周期,用水量在年度周期内累计,不跨年、不结转。*.除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外,集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分档水量及分档水价。*.此次调价前的欠缴水费仍按原价格执行。(二)配套制度《来凤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管理办法》另行发文。(三)有关要求*.******应加强内部管理,向内挖潜,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发现用户水费或水量反常现象,建立温馨提示制度。*.水投公司应在收费大厅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政策,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