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以身试法!金溪县依法抓获4名涉嫌非法捕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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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杜绝抚河流域非法捕捞,保护野生动植物,针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夜晚多发的特点,金溪县农业农村局、金溪县公安局和金溪县石门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动出击,在深入开展禁捕宣传的同时,对辖区重点水域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夜间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嫌疑人*名。涉嫌非法捕捞人乐某交代,为满足尝“河鲜”的口腹之欲,他邀约另外*名朋友趁夜用船使用刺网捞鱼,几人一拍即合后,遂于当晚携带刺网前往抚河(廖坊水库段)捕鱼,并准备把捕获的鱼用来下酒解馋。乐某等*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温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请广大市民切勿为了口腹之欲或谋取私利而触犯法律。对于一切采取违禁方式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金溪县农业农村局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来源:begin金溪县农业农村局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