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群众利益无小事 小案快侦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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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年*月**日*时许,沁水交警大队接到杨某报警称:报案人的小汽车在沁水县山水文苑小区外面的台阶上,不知道被什么车撞了。接到报警后,事故科值班民辅警立即出警并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事故中车辆损失不大,肇事车辆离开现场,被撞车辆当事人也不能提供肇事车辆信息,但办案民警没有懈怠,一方面联系小区的物业调取事发点段的监控视频资料,一方面派人应用公安天网监控视频、鹰眼点位进行查看。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长,无法确定具体的被撞时间,办案民警通过当事人提供的停车时间和发现被撞时间,调取了大量的视频监控资料,经过事故处理人员大量的排查并耐心细致的工作,对可疑车辆与被撞车辆的碰撞痕迹进行反复比对,最终锁定了嫌疑车辆。经了解,事发时该路段夜间照明不良,且发生轻微剐蹭时,当事人未发现异常情况,直至收到交警电话,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肇事车辆车主对被撞车辆造成的损失表示抱歉,并就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积极与杨女士进行协商,愿意全额赔偿损失。****年*月**日下午,杨女士将一面“尽心尽责 高效执法”的锦旗送到沁水交警大队,对办案民警在事故案件办理中表现的“群众事虽小,时时系心上”的为民服务精神和事故处理专业的业务素质表示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