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抚顺市中心医院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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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中心医院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HY*********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抚顺市中心医院为满足重症患者多种药物同时泵入体内及根据病情随时调整药物浓度、速度等需求,需要采购输注工作站*套(一拖六的*套,一拖四的*套)名称规格数量(套)输注工作站一拖六*输注工作站一拖四*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有效期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方式:现场购买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地点:辽******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有效期内。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红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抚顺市中心医院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号联系方式:郑永泉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北门四号门市联系方式:周莹*********.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莹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