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杜绝假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月**日,高青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教育暨“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开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播放警示宣传片,通过观看影片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将监狱服刑和社区矫正衣、食、住、行进行鲜明对比,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机会。随后,工作人员带领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共同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通过讲述****年以来我县发生的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案例,重点解读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报告、外出、迁居等监管规定,让社区矫正对象清醒、深刻地认清现状,时刻提醒自己“缓刑不是无刑”,时刻注意自身行为。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容易出现的赌博、盗窃、酒驾、寻衅滋事、私自外出、人机分离等情况提出“六慎六禁”要求,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本次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在矫意识,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观念,牢固树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也为营造和谐稳定、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