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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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和省市驻平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法制统一,根据《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县政府对****年*月**日之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经清理,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件,废止*件,失效*件。对失效或废止的文件,自失效或废止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和省市驻平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备案审查制度,切实推进我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 号.pdf 【政策图解】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