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汉滨市监罚送告〔20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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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都间茶店:本局于****年*月**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汉滨市监听告(****)*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详见附件。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联系人:黄振斌 朱忠平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号附:汉滨市监听告(****)*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