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皋兰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城部分道路实施交通限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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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均衡交通流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对县城部分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实行限行管控,具体公告如下:一、昼夜**小时禁止核载八吨以上(含)或者三轴以上(含)大型货运车辆在北辰路国税局至魏家庄什字、名藩大道、兰泉路、新兴路与一号路交叉口至下道口、东兴路、健康路、百盛路、莲花路、槐花路、百合路通行。二、对从事生产生活必须物资、危化品、渣土运输的货运车辆,须符合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前往皋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指定线路行驶。三、对从事运送煤炭的货运车辆,须按县工信局有关规定前往皋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指定线路行驶。违反上述限行规定,以及不按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五年。皋兰县公安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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