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关于“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的澄清通知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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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的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广东原文链接地址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一、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修改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大泽******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