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关于大吉山镇田背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全发改字〔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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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发改字〔****〕*号
 
 
关于大吉山镇田背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全南县大吉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恳请同意实施大吉山镇田背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县本级建设项目储备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全府办发〔****〕*号)精神,原则同意《大吉山镇田背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田背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同意实施大吉山镇田背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为全南县大吉山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吉山镇田背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办公楼*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本项目为*层办公楼,办公楼设在村部院内。
五、项目匡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同时,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七、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做好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各项前期工作。
八、请根据本批复内容,做好项目方案设计工作,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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